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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清流:守护绿水青山 建设美丽家园
作者:杨桂珍  发布时间:2023-07-06 08:28:21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在“6·5”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福建省清流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等部门,在龙津广场开展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主题的环境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环境资源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同时,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案释法,为群众讲解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及破坏环境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引导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共同守护青山绿水净土。

此次活动累计发放宣传手册15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20余人次。现场群众纷纷表示通过这次普法学习获益良多,今后一定会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做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受益者!

下一步,清流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引领作用,秉持“谁破坏、谁修复”的司法理念,在稳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普法宣传教育,提升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共同推动清流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肖达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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