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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法院与县林业局共同聘请清流鲜切花产业“法治带头人” 并制定产业交易规范
作者:廖尚培 李璐  发布时间:2023-11-27 09:33:59 打印 字号: | |

11月24日上午,清流法院联合县林业局举行清流鲜切花产业“法治带头人”聘任仪式,共同聘请省劳模李金红、市劳模刘建和等7名同志担任清流鲜切花产业“法治带头人”。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廖尚培主持,县林业局党组成员、莲花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主任江斌出席,共同为清流县鲜切花产业“法治带头人”颁发聘书。

聘任仪式后,廖尚培同志围绕“现有恶意欠款问题解决”与“今后如何规范交易行为”两个主题,为清流鲜切花产业“法治带头人”进行业务培训。江斌同志指出,希望借助法治带头人的桥梁纽带作用,带动全体花农增强法治意识、规范交易行为,减少被恶意欠款问题的发生。“法治带头人”们纷纷表示,将充分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带动身边群众提高风险意识、维权意识,切实维护好花农们的合法权益。

县法院、县林业局组织业务骨干会同清流鲜切花产业“法治带头人”进行深入研讨,研究制定规范的《销售清单》《对账单》和鲜切花销售标准化流程,并准备于近期在全县进行推广,以此规范产业交易行为,彻底改变“维权难”的局面。

此举是县法院与县林业局推动清流鲜切花产业整治的关键一环,在推动解决历史欠款问题的同时,制定产业交易规范,为规范今后交易行为打下坚实基础,逐步建立起清流鲜切花产业维权品牌,助力清流鲜切花产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魏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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