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12日,在第42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清流法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等部门开展以“优化消费环境 激发消费活力”为主题的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
“发现假冒伪劣产品,一定要向有关部门举报……”活动现场,干警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发放法治宣传资料等方式,向来往的群众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中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以通俗易懂的语言重点介绍了生活常见的社区团购、各种隐性消费、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诈骗等消费陷阱,详细讲解了各类维权法规及维权方式,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维权观。
活动现场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下一步,清流法院将进一步延伸司法服务职能,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提供更高质量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