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化以案为鉴、以案示警,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4月18日上午,清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许少明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县纪委监委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全县各单位年轻干部代表共200余人旁听庭审。
指控内容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5月至2023年1月,被告人叶某在担任清流县某乡镇镇长、党委书记以及县某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出让、项目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此外,被告人叶某还涉嫌洗钱罪、串通投标罪。
庭审过程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秩序井然,旁听人员严格遵守法庭纪律,专注聆听。审判长有序把握庭审节奏,引导控辩双方开展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各环节衔接紧密、重点突出、程序规范有序。
当庭忏悔
“我对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愧,我认罪认罚,真诚悔罪……”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叶某认罪认罚,并在最后陈述阶段沉痛忏悔。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警钟长鸣
旁听人员通过“零距离”观摩庭审活动,了解被告人如何在贪欲的支配下,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渊。”看到曾经有着大好前程的年轻领导干部站在法庭上接受审判,我深感震撼、深受警醒,也充分认识到纪法学习的极端重要性,今后工作中我一定廉洁自律,守好纪法底线……”一名年轻干部在旁听庭审过后深有感触。
教育意义
此次旁听活动,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让广大党员干部以最直观的方式接受最深刻的警示教育,切实筑牢廉洁自律、拒腐防变底线。下一步,清流法院将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切实发挥以案促廉、以案释纪的作用,以“看得见”的方式让党员干部“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持续营造清正廉洁之风,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