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滴.......”周五下午17时16分,临近下班,清流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忽然响起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
“您好!这里是清流法院执行局”。
“法官您好!我是吴某的父亲,我儿子吴某和朱某有个合同纠纷的案件在你们法院。
“是的,请问你需要什么帮助?”
“我儿子因为其他纠纷,人在看守所,没办法处理这个案件。然后我最近要帮他还房贷,才发现他的银行按揭还款账户被法院冻结,你们法院能不能先把账户解开来还房贷?”
“你的心情我能理解,但是还房贷并不属于法定解除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冻结的理由,如果要解除冻结的账号,就要把欠款履行完毕。”
“那我去银行把我的汇票承兑出来,帮我儿子还钱吧!但是我想在清流法院执行法官的见证下还款,能不能尽快帮我约一下申请人,因为房贷马上要逾期了。”
“可以的,那就约好明天早上8点,你和朱某都来清流法院执行大厅,把这个案件解决掉。”
“明天周六,还要麻烦你们法官,真是不好意思,那就明天见。”
周六上午,双方当事人来到法院,对该案件进行协商。由于吴某父亲是将未到期的汇票提前承兑,需要付9%的手续费,对于他而言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希望申请人能减免一些欠款。申请人表示,吴某所欠的钱,距离该款应付之日已经过去四年,其中利息也不少。双方情绪十分激动,互不相让,一时间协商陷入僵局。
执行法官凭借调解经验,果断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分开进行个别谈话,引导双方站在对方的角度,换位考虑对方的困难,力促双方都能降低执行诉求,经过耐心调解、反复协商,吴某父亲率先跟朱某道歉,表示这钱这么久没还实属不该,而后申请人朱某也表示这个汇票确实承兑的成本过高,同意减免欠款2500元。最后双方握手言和,执行案款72500元当场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