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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7天!清流法院火速执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作者:罗晓梅  发布时间:2024-06-27 15:40:32 打印 字号: | |

2022年3月,李某通过互联网平台向海南某贷款公司借款11,500元,借款期限届满后,李某未偿还借款本息,海南某贷款公司诉至清流法院。清流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处李某支付海南某贷款公司借款本金11,500元及逾期还款违约金。判决生效后,因李某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时间履行给付义务,海南某贷款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向清流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行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李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执行告知书、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要求其立即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拒绝签收相关法律文书。

6月12日,清流法院执行干警了解到被执行人李某目前在厦门某小区居住,随即赶往厦门。6月12日下午,清流法院执行干警成功找到被执行人李某后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从情、理、法的角度多次向李某进行释法明理,积极督促李某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在执行干警的耐心解释及强制执行措施的震慑下,李某当场给付海南某贷款公司借款本金11,500元及违约金500元,剩余违约金海南某贷款公司自愿放弃,该案仅用时7天得以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魏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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