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愿意还钱,麻烦能尽快给我解除限制吗,实在是太影响正常生活了!”近日,清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法律措施,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2017年,黄某、陈某夫妇因工程承包需资金周转向邓某借款5万元,并出具借条。后黄某、陈某未按期还款,邓某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清流法院。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然而黄某、陈某再次失约,邓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对被执行人黄某、陈某财产进行查控,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寻找,均未找到被执行人。为进一步推进案件执行,执行法官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号,并对其作出限制高消费的措施。迫于被限制消费带来的生活影响,3月26日,被执行人陈某主动联系法官及申请人邓某要履行还款义务,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陈某当场转账43000元给申请人。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下一步,清流法院将继续秉承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持续用足用好执行强制手段,全力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