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官司还可以这么打,调解完又拿到确认书,全程不花一分钱,就能让我们工资有了保障!谢谢你们!”近日,清流法院联合嵩口镇综治中心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成功化解59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案情回顾
李某等59名工人受雇于清流县某木业公司,从事木制品加工等工作。2023年6月起,该公司开始拖欠工人工资,李某等人多次向该公司催讨,一直未得到解决,无奈寻至清流县综治中心请求处理。县综治中心将该批纠纷指派至该公司所在地的嵩口镇综治中心,并及时联系清流法院开展联动调处。
因该系列案件人数众多且为涉农民工讨薪纠纷,为充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清流法院立即开启诉非联动调解模式,主动对接嵩口镇综治中心了解基本案情,并与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组织双方当事人到镇里开展集中调解。
“人民调解+司法确认”高效调解化纠纷
调解过程中,法官、调解员采取“背对背”方式进行矛盾化解,通过深入分析诉讼风险及法律后果,使企业负责人理解李某等农民工的艰难,引导双方通过调解解决问题,但双方还是因给付问题僵持不下。
了解到企业负责人并非有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而是因经营遇到瓶颈,近期给付确有困难,便与调解员一起给李某等人做工作,争取相互理解让步。一方面查阅、调取该公司经营情况,另一方面从法、理、情的角度出发,向李某等人耐心释明公司处于经营困难阶段,只是暂时资金紧张,在给予一定宽限期的情况下能够更好地经营以支付拖欠的工资。法官和调解员耐心讲解法理依据,不厌其烦的以案释法,经过多次调解,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公司负责人承诺于2024年12月31日前支付59名农民工工资合计91.8万元。
为避免调解协议成为“空头支票”,法官和调解员现场指导双方当事人准备司法确认申请材料,法院立案庭干警也现场办理司法确认立案手续。经审查,法官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至此,双方权利义务通过法律程序予以确认,59起纠纷止于诉前。当全部农民工办好相关手续,签好字,村里的夜晚已是一片宁静。
司法确认是非诉讼化解纠纷的重要制度,经司法确认的人民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既帮助当事人免于诉累,降低维权成本,节约司法资源,有效推动诉源治理工作。
近年来,清流法院坚持“抓前段、治未病”理念,不断完善多元解纷机制,规范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多措并举推进司法确认工作,最大限度为当事人减轻诉累。2023年以来,对116份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让司法服务更加高效、便捷、暖心。
一是探索司法确认新路径。加强与各类调解组织的诉非联动,探索“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律师调解+司法确认”等解纷模式,促进各种纠纷解决方式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和全面发展,确保诉调工作实现无缝衔接。
二是规范司法确认全流程。制定《关于办理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的操作规程》,细化司法确认案件的范围、受理、审查、裁定等操作流程,优化司法确认工作机制,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三是实现线上线下双同步。推行联动联调在线司法确认机制,利用音视频调解室、“云上法庭”,进行“云”调解+线上司法确认,实现线上线下调解与司法确认的双衔接。